一、金华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3.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0.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配合做好法律服务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金华市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0.34万元;上年结转185.92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司法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706.25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司法局2018年收入预算270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0.34万元,占93.13%;上年结转185.92万元,占6.87%。
(三)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华市司法局2018年支出预算2706.2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234.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7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24.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73.36万元,项目支出608.7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金华市司法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20.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20.34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048.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20.3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98.6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公共安全支出增长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2048.75万元,占8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69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14万元,占2.46%;住房保障支出157.76万元,占6.2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农村法律顾问工作。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基层工作指导和人民调解工作。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工作。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司法统一考试支出59万元,主要用于我市举办司法统一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考场租赁费、试卷保密费等。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社区矫正的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201.1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医疗纠纷调解工作、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工作及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高端人才培养律师计划等。
(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司法)支出1447.9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车辆交通支出等基本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8.5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离退休干部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8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干部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2.3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干部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2.1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57.76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司法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19.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37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金华市司法局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控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司法行政业务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年中会根据车辆更新指标情况予以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执法执勤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更新了车辆,新车运行维护费较低。
(九)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金华市司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未安排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金华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4.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华市司法局共有车辆 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无安排,年中会根据车辆更新指标情况予以追加。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金华市司法局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7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社区矫正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和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1.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司法统一考试: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举办司法统一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考场租赁费等。
13.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检察环节监督办案工作以及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九)其它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金华市司法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