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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65Y/2018-00014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成文时间: 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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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8-09-28 15:07:22 内容概述: 金华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金华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8 15:07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司法局

 

一、金华市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市法治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3.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7.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协调全市“12348”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0.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配合做好法律服务等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司法局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金华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华市司法局2017年度收、支总计2,919.4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84.1万元,增长36.73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专项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92.1万元,占总收入99.06%,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881.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81.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98.69%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10.79万元,占  0.3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0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63万元,占 77.11%;项目支出618.55万元,占22.89%;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84.8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76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43.9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39.68万元,项目支出618.5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10.7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华市司法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08.6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95.83万元,增长38.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专项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华市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1.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5.83万元,增长38.1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专项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金华市司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21.73万元,支出决算为2,691.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司法)。2017年年初预算为1237.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66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2017年年初预算为12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据包含财政拨给两个辖区的省补社区矫正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2017年年初预算为12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2017年年初预算为16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据包含财政拨给两个辖区的省补法律顾问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司法统一考试。2017年年初预算为68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含有上年结转数据,实际支出一般财政拨款不含上年数据。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299.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6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4%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据包含财政拨给两个辖区的省补业务装备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7年年初预算为57.32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124.5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3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为49.8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年初预算为59.15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初预算为111.09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1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司法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3.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公用经费33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年初预算为0 万元,2017 年决算数为0 万元,2017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2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49.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9万元,完成预算的98.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45万元,完成预算的5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预算的22.5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2.49万元,增长73.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7.6%。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出团的国家和时间安排不一样。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4.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6.03%。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省(市、区)来金进行政策调研、对口援建单位来金考察等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开支标准,厉行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累计507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9.4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55.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7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需要,更新了一辆执法执勤车。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金华市司法局13个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629.76万元,实际支出618.45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金华市司法局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法经费绩效自评结果。

普法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普法项目绩效自评分为97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2 万元,执行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宣传形式,深化法治实践,扎实抓好普法工作落实,进一步提升普法教育实效。通过普法实践,各级领导干部和公众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思进一步增强,我市社会法治文化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了全民法律素质;深化基层法治实践,提高了法治化管理水平;创新载体,提高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深化具有金华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了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具体量化产出情况:1)全市共有约3000名党员参与省厅党内法规知识竞赛。2)开展一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共设立了10个“普法一条街服务点”。3)共开展宪法宣讲进企业122次,进校园353次,进机关307次,进农村1209次,全市共印发宪法宣传挂图14000张,各类宣传资料135686份,在全市各个学校、医院、银行等公共场所张贴宪法宣传挂图、标语。4)与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共同组织2017年市直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培训。培训分5批,共20场,参加人数达1726人。5)全市24家市级民主法治村均完成了验收。并开展了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作。6)开展第一批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共收到13份申报法治文化示范点的申请,验收通过、正式命名11个法治文化示范点。7)与浙江新闻客户端联合开设了《3分钟学法》栏目,共发布推文41期,阅读量约达253万人次。8)编印了《涉外法律知识手册》20000册。9)共发放“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宣传挂图2套共计14000 份,宣传折页10000册。10)村和社区组织换届宣传,发放宣传挂图七万余张,各类宣传资料23万余册。11)印发《民法总则》宣传挂图2套总计一万余份,宣传折页、漫画读本等宣传资料15000余份,开展相关宣传活动10余次。12)市管干部、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98%以上。13)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围绕“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村和社区组织换届、“三条廊道”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法治宣传。14)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题,结合各个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实践活动。15)通过与市教育局、浙江日报金华分社合作,通过浙江新闻移动客户端《睡前故事》栏目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我们一起学宪法”录播活动,活动中来自金华市东苑小学的30多名小学生用他们的童言童语讲述了自己眼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目收听人数达42万人次。16)全市24家市级民主法治村均完成了验收。并开展了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亮牌提升工作。17) 普法联络员培训满意度10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全民普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项目绩效更多的体现于社会效益,需要未来社会公民知法、守法素质加以体现,项目投入产出效益评价难以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将采取更加多样的、群众更喜闻乐见的形式继续加强普法工作。完善项目绩效目标,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经费预算绩效管理表

指标类型

指标

名称

指标值

指标权 重

目标完成

情况

自评得分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产出数量

10

10%

普法项目实施计划皆已完成

9

产出时效

5

5%

结合各时间,项目活动按时举行

5

产出成本

5

5%

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费有所节约,系列宣传活动费有所增加。

5

(2)质量指标

 

计划完成率

5

5%

部分计划目标设定较实际工作不一致

3

民众参与度

10

10%

宣传活动有效利用手机客户端,民众活动参与度高,

10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

5

5%

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法律知识水平,增进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有效降低社会管理成本,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5

(2)社会效益

20

20%

通过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

(3)可持续影响

20

20%

通过系列对青少年及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普及法普法联络员培训满意度100%律知识,提高青少年及农村民众法律意识,有效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促进社会和谐,为法治社会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20

(4)环境效益

10

10%

围绕“五水共治”“剿灭劣V类水”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为我市五水共治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0

3.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10

10%

普法联络员培训满意度100%

10

综合得分

(S)

97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我局本年度内没有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金华市司法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6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6.64万元,增长20.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及车辆增加,行政开支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金华市司法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华市司法局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 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社区矫正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和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11.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律援助:反映各级法律援助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12.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司法统一考试: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举办司法统一考试所需的支出,包括报名组织费、命题费、试卷印刷费、阅卷费、考场租赁费等。

13.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反映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检察环节监督办案工作以及法学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2017年金华市司法局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