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265Y/-00673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复议局 | 成文时间: | 2019-11-15 09:52: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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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9-11-15 09:52:16 | 内容概述: | 行政复议决定书 〔2018〕金政集复字第142号 |
被申请人: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编号为某某处罚决定书。相关申请材料本机关于2018年12月7日收悉。经审查,本机关依法受理并于12月10日向被申请人寄送答复通知书及申请材料副本。12月19日,本机关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复材料。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称:问我闯红灯没有?说现在的红绿灯设置行人(非机动车)已不能安全通过就说要罚。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某某)、身份证复印件。
被申请人答复称:一、申请人骑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闯红灯)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018年10月13日上午7时45分许, 申请人骑编号为某某号的自行车,沿金华市迎宾大道东侧非机动车自南向北行驶至迎宾大道与丹光路路口,在路口南往北方向直行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继续自南向北行驶越过停止线行至路口内东南角等候区停车等候,约15秒后, 申请人在等候区内驾驶自行车起步继续行驶,欲直行通过路口,此时路口南往北方向直行信号灯仍为红灯, 申请人被正在路口东北角值勤的民警胡某发现,随即将申请人驾驶的自行车拦停,该过程全程有交通监控视频录像证实,因此, 申请人驾驶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二、对申请人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的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民警在发现申请人骑编号为某某号的自行车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之后对其进行拦停并进行处理。民警依法告知了申请人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等内容,并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认真听取了他的申辩,之后对其申辩的理由未予采纳,依法当场作出了某某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场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告知了履行方式及相关权利等。处罚过程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实施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申请人作出了罚款20元的行政处罚。三、申请人提出路口信号灯设置不合理没有法律依据。该信号灯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不规范不合理情况。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它给人民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一直以来都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控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对申请人驾驶编号为某某号的自行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恳请复议机关依法维持某某号行政处罚决定。
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执法法律依据说明、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编号:某某)、视频监控及截图、违法现场照片等。
经审理查明:2018年10月13日7点45分左右,申请人骑自行车,沿金华市迎宾大道东侧非机动车自南向北行驶至迎宾大道与丹光路路口,在路口南往北方向直行信号灯为红灯的情况,继续自南向北行驶越过停止线行至路口内东南角等候区停车等候,约15秒后,申请人在等候区内驾驶自行车起步继续行驶,欲直行通过路口,此时路口南往北方向直行信号灯仍为红灯,该违法行为被正在路口东北角值勤的民警发现,随即将申请人驾驶的自行车拦停。民警在听取了申请人的陈述申辩之后,作出了某某号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申请人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以上事实有执法法律依据说明、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某某)、视频监控及截图、违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本机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一)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结合被申请人提供的监控视频,申请人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违法事实清楚,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处以二十元的罚款,并无不当。被申请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量罚适当。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作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编号:某某)的行政行为。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金华市公安局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