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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65Y/2019-00017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成文时间: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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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9-03-28 09:12:57 内容概述: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机构改革前)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机构改革前)

发布日期: 2019-03-28 09:12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法制办

  

一、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政府的日常法制事务,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和意见。

2. 统一安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订计划,报经市批准后组织实施。

3. 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4. 审查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5. 负责办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6. 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其它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

7. 办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省政府备案的具体的工作。

8. 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9. 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制订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10. 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指导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

11. 组织实施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

12. 展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政府法制干部培训工作。

13. 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年审及日常监督工作。

14. 负责《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办理与管理工作。

15. 负责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资格审核确认和日常监督工作。

16. 负责指导全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7. 组织清理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编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

18. 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市政府法律顾问处和金华经济法研究会(行政法制研究会)工作。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19. 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0. 宣传与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提高社会仲裁法律意识;

21. 负责规范有关合同文本,拓展仲裁案件;

22. 做好接待来访咨询人员和登记工作;

23. 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4. 负责对仲裁文书的送达;

25. 负责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26. 承担庭审安排、记录、协助仲裁员办理仲裁案件等工作;

27. 负责仲裁文书的审核、签发工作;

28. 做好仲裁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现场勘查工作;

29.负责对仲裁案件的对外委托鉴定工作;

30.做好仲裁员报酬的计算、发放工作;

31.负责对相关专业机构的委托咨询工作;

32.负责对仲裁员、记录员办案的监督管理;

33.组织仲裁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34.承担仲裁分支机构网络的建设和联系工作;

35.负责仲裁网站的完善与更新工作;

36.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调工作;

37.办理与仲裁案件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金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预算。

二、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产;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收支总预算1075.55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收入预算107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3.59万元,占67.3%;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351.96万元,占32.7%,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支出预算1075.5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936.5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4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9.04万元,占52.0%;日常公用支出89.65万元,占8.3%;项目支出426.86万元,占39.7%。

结转下年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3.5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723.5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18.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3.5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4.34万元,主要是辅助人员培训开支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支出618.61万元,占8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01万元,占6.6%;卫生健康(类)支出16.1万元,占2.2%;住房保障(类)支出40.86万元,占5.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事务595.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指导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展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政府法制干部,全是执法辅助人员等培训工作;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年审及日常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市政府法律顾问和金华市法律事务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等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仲裁(项)事务23.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0.5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事务3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事务13.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务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40.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5.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7.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0.02万元,增长2.18%,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年中将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追加指标。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2.18%。主要用接待省、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联系工作,复议案件调查取证、调研、考察、仲裁员误餐等餐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证明城市工作的开展。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仲裁案件调查取证,开庭,赴省、各县(市、区)开会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金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1家差额事业单位,2019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6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67万元,增长22.8%,主要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总体情况。2019年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通用类和专用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6.86万元。

2)重点项目情况。

立法(规范性文件)专项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的立法调研通知开展相应工作,预计每年安排调研20次左右建立立法体制机制,设置立法工作队伍制定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建立立法各项配套制定积极调研选定立法项目和重点加强立法业务培训,提高立法水平网上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立法宣传。

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89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电信金华分公司提供政务云平台服务、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软件日常维护。

行政复议专项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3.7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调查、决定、委托、鉴定、现场勘验,代表市政府参加省政府行政复议包括答复,代表市政府办理应诉事项,省政府复议事项,开展行政复议业务培训等。

行政执法培训专项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完成2019年度综合法律知识和乡镇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工作。

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对2019年各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整改。

政府法律顾问专项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专项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为根据市领导批示和根据近几年来行政诉讼案卷增加数量较大,政府应诉压力和败诉风险明显增加,本单位应诉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需要聘请专业律师代表政府出庭应诉。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参与我市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评,提高考核的公信力。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

4.单位结余: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一般结余、事业基金、专用基金和专项结余等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事务,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指导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展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政府法制干部,全是执法辅助人员等培训工作;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年审及日常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市政府法律顾问和金华市法律事务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等工作经费的支出。

9.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仲裁(项)事务,反映用于各项仲裁事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9年 3 月25日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