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265Y/2019-00019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 成文时间: | 2019-09-12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登记号: | |||||
生成日期: | 2019-09-12 17:54:13 | 内容概述: |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
一、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政府的日常法制事务,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和意见。
2.统一安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工作,编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订计划,报经市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4.审查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协调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5.负责办理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省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6.办理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其它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
7.办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省政府备案的具体的工作。
8.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9.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制订有关配套制度和措施。
10.办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指导下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协调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
12.展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和应诉人员、政府法制干部培训工作。
13.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申领、年审及日常监督工作。
14.负责《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的办理与管理工作。
15.负责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资格审核确认和日常监督工作。
16.负责指导全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7.组织清理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编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
18.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指导市政府法律顾问处和金华经济法研究会(行政法制研究会)工作。做好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19. 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0. 宣传与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提高社会仲裁法律意识;
21. 负责规范有关合同文本,拓展仲裁案件;
22. 做好接待来访咨询人员和登记工作;
23. 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4. 负责对仲裁文书的送达;
25. 负责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
26. 承担庭审安排、记录、协助仲裁员办理仲裁案件等
工作;
27. 负责仲裁文书的审核、签发工作;
28. 做好仲裁案件的调查取证和现场勘查工作;
29.负责对仲裁案件的对外委托鉴定工作;
30.做好仲裁员报酬的计算、发放工作;
31.负责对相关专业机构的委托咨询工作;
32.负责对仲裁员、记录员办案的监督管理;
33.组织仲裁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34.承担仲裁分支机构网络的建设和联系工作;
35.负责仲裁网站的完善与更新工作;
36.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调工作;
37.办理与仲裁案件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预算和下属单位金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预算。
纳入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为下属单位金华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预算。
二、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098.52万元,支出总计1098.5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9.96万元,下降4.35%,支出总计增加129.3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事业编工作人员,人员支出经费增加调整和项目增加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98.5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0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7.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79.52万元),占收入合计82.61%;事业收入177.56万元,占收入合计16.16%;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年初结转结余13.52万元,占收入合计1.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9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51万元,占60.58%;项目支出397.75万元,占36.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年末结转结余35.27万元,占收入合计3.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7.4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43.55万元,下降13.66%;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85.7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82.15,。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减少,结余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7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54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新增事业编工作人员,人员经费等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06.89万元,占84.0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0.68万元,占2.86%;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70万元,占6.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98万元,占2.0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4.57万元,占4.7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0.99万元,支出决算为72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24%。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20.5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0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基数调整,新招入人才引进工作人员,行政复议专项和全市辅助工作人员培训等经费的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仲裁(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4.4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5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完成预期绩效目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5.6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2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2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数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1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7.4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6.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类)支出163.88万元,占1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6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主要原因是2018年9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改为经营服务性收入。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31.8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改为经营服务性收入。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9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调研、学习、考察减少。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活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未保留财政拨款保障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占10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24万元,下降19.67%,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调研、学习、考察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用车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主要用于接待省、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联系工作,复议案件调查取证、调研、考察、仲裁员误餐等餐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调研、学习、考察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累计139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联系工作,复议案件调查取证、调研、考察、仲裁员误餐等餐费支出。接待17批次,累计139人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7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56.52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60.6%。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行政复议专项经费、仲裁业务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行政复议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5.26万元,完成预算的90.52%。主要产出和效果:截至2018年底,市本级已收行政复议案件378件,与去年同期(207件)相比增长82.61%,受理312件,已结案236件,其中维持72件、驳回47件,确认违法11件,撤销14件,调撤91件,责令作出处理1件。此外,至今应对行政诉讼案件143件,比去年同期(139件)增长3%,败诉4件(去年同期为5件)。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大多数行政行为,维护了行政执法的权威,同时也纠正和督促部门自行纠正相当比例的行政行为,积极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阶段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致,年度工作未有效部署,导致资金执行进度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责任到人,加强部门内部考核,提高分阶段项目资金使用执行率。
仲裁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3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执行数为58.27万元,完成预算的80.93%。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本委房屋买卖、销售合同纠纷、金融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租赁类纠纷共107件。标的额6.7亿元。为有效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我委针对案件的不同特性,采取不同的措施,妥善做好化解纠纷工作,在仲裁活动中,我委一贯坚持“多调少裁”调解原则,在确立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尽量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通过多年实践表明,坚持调解原则,能够使仲裁在降低当事人成本、快速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出独特的优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仲裁社会影响力还不大,社会意识普遍不强,仲裁制度在政府、行政单位和企业中的推行力还比较小,在行政和民商合同当中落实仲裁条款的普及率还不高,仲裁宣传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专项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加大仲裁宣传力度,提高仲裁制度影响力,积极拓展案源,强化社会宣传效果。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因我单位无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32万元,下降6.68%,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日常公用开支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仲裁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指依法行政工作、行政执法培训、行政复议、立法(规范性文件)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政府法律顾问等开支。
1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仲裁(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仲裁工作的日常工作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