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司法局"三规范"推动行政争议“两降一升”

发布日期: 2021-09-03 16:48    浏览次数: 来源: 婺城区司法局

婺城区司法局针对行政争议案件高发、实质化解率较低的问题,通过规范机制、凝聚合力、严肃考评,实现了“收案量降、败诉率降、调解率升”的目标。今年行政诉讼收案63件,同比下降67%;败诉4件,败诉率5.06%,同比下降约2个百分点;列入行政争议督促化解范围案件化解率达80%,连续2年正增长。

一、规范化解机制,减少争议数量。减少存量。成立全区首支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咨询委员会,聘请包括高校科研单位学者、知名律师在内的13名专家担任委员会委员,真正汇聚合力,提高行政争议化解质量。出台《行政争议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列出清单、销号化解。通过专案攻坚,化解了“全国十大行政民事典型案件”许水云案、罗店前庄头64人批量案件等83件疑难案件。遏制增量。印发《金华市婺城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着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开展重大合同备案和清理工作,以“乡镇+司法所”点对点、“司法局+司法所”面对面形式推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制度实体化运转。加强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风险。今年已审查重大行政决策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重大合同15件,提出各类意见193条。

二、规范内部协作,形成化解合力。府院联席预判。定期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发挥法院的专业优势,对审理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共同分析案发原因,找到矛盾化解切入点,提出化解意见和建议。司法部门召集相关业务单位定期分析研判,收集掌握可能发生的行政争议线索。上半年共发现各类争议线索261条。“3+X”联动调解。以司法局、法院、检察院为主建立“3+X”的联动调解模式,出台《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在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和检察审查阶段视情互相邀请参与协调处置,进行争议联调。如辖区某公司被市场监管局处以5万元的罚款,但该公司由于疫情原因经营困难,无力承担罚款。区检察院、司法局主动介入,协调市场监管局以分期缴纳的方式减轻其负担,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该公司解决场地搬迁矛盾,成功使该公司撤回行政复议。

三、规范应诉纪律,提升化解效果。提高出庭率。针对“告官不见官”现象,制定《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规定“谁承办谁应诉”“联合承办牵头部门应诉”,应诉单位“一把手”为责任领导。应诉单位在收到诉讼材料3日内制定化解方案,7日内将答辩状代拟稿等材料报送司法局审核,确保准备充分、优先化解、减少败诉。用好考评棒。出台《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和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追究工作的通知》,完善案件统计报告、分析反馈制度,推动建立过错追究全链条流程。2020年以来,全区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维持100%,败诉率保持在8%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