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265Y/2022-00871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时间: | 2022-04-29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登记号: | |||||
生成日期: | 2022-04-29 17:28:07 | 内容概述: | 金华市司法局关于开放公共法律线下相关业务的通告 |
根据《金华市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响应登记和管控措施的通告》,为确保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业务正常办理,从4月29日起,全市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办理全面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金华市公信公证处、金华市正信公证处、金华市区四家鉴定机构、金华仲裁委及义乌分会等单位自4月29日起开放业务办理,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二、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服务,加强现场通风和消毒工作力度,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市民群众需要到现场办理业务的,办理过程中务必规范佩戴口罩,按规定入口扫金华防疫码进入,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的安全距离。为防止交叉感染,请市民群众尽量减少在现场逗留时间,即办即走。离开时,应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物品随身带出并妥善处置,不要随手丢弃。
三、为保障疫情期间现场办事秩序,请服从工作人员的调度安排。如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暂不要办理业务,并配合做好观察、就诊等工作。如发现疑似人员,请立即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
金华市司法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