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00002592265Y/2024-01122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成文时间: 2024-11-21 15: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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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4-11-21 15:26:25 内容概述: 关于《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关于《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日期: 2024-11-21 15:26    浏览次数: 来源: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于2024年10月28日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予以反馈。截止2024年11月6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邮编:321017。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0579-82468011。

联系人:蔡诗涵;联系电话:0579-82469276

金华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