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265Y/2024-01122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时间: | 2024-11-21 15:26:25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登记号: | |||||
生成日期: | 2024-11-21 15:26:25 | 内容概述: | 关于《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于2024年10月28日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公开征求意见情况予以反馈。截止2024年11月6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邮编:321017。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0579-82468011。
联系人:蔡诗涵;联系电话:0579-82469276
金华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