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三点支撑”全力推进山区法治建设

发布日期: 2024-07-19 09:36   来源: 磐安县司法局

磐安县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高频事项,以制度保障为起点、以法治引领为重点、以基层治理为支点,推进山区法治建设,不断创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一是以制度保障为起点,完善基层法治建设顶层设计。由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完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健全党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由镇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司法所长列席党政班子会议,参加法治议题讨论,重点参与村(社区)新农村建设、旅游项目引进、危旧房改造等近20个项目的讨论。编制普法责任清单和基层“两清单一目录”,梳理基层“属地管理”事项。对接县8890便民服务中心,加强跟踪问效,消除监管盲区。从基层群众反映强烈、属地乡镇难以解决、整体治理效能提升三个维度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意见征集,通过模拟应用场景,综合考量业务流转、证据保全、案件处置、案件监管等环节的可提升要点,形成执法闭环。

二是以法治引领为重点,提升科学决策能力。编写合法性审查事项指引汇编、明确合法性审查流转规程、建立案件会审机制。整合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影响群众重大利益的疑难复杂涉法事项问题清单,通过联合会审的方式推进村(社区)重大决策文件、重点项目工程合同审查,尤其将村规民约纳入审查范围,有效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在县级层面建立纠错纠责制度,明确行政诉讼案件均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100%出庭出声。开展企业法治体检,通过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性公共法律服务,让在磐投资的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务工者“安薪无忧”“安心安家”。以群众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为评价标准,打造硬件提档升级、服务提质增效的法治站点。

三是以基层治理为支点,探索山城管理模式。自2000年开始,全县各乡镇坚持每月21日召开治调主任例会,着力提升村(社)人民调解员的法治素养,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新途径,组建村社山城管事之家,提出网格颗粒化管理模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尖山镇管头村“管头管事、平安无事”的做法,有效维护了村庄的和谐稳定,于2019年被中央农办等5部门认定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由此发展而来的“山城管事”社会治理模式被确定为全省19个创新试点项目之一。组建乡村彩虹普法志愿者服务队,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140余次,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40000余份,参与人数超过1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