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265Y/2024-01023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时间: | 2024-08-21 15:34:12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登记号: | |||||
生成日期: | 2024-08-21 15:34:12 | 内容概述: | 金华市司法局关于《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
《金华两头乌猪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于7月8日在http://sfj.jinhua.gov.cn/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1天的公示,截至8月8日,我单位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一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送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司法局,邮编:321017。
2. 通过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市司法局:82456003,联系人:程凌肖。
金华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