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700/2024-01024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司法局 | 成文时间: | 2024-08-23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登记号: | |||||
生成日期: | 2024-08-23 10:15:54 | 内容概述: | 关于向申请人范枝凤送达金政复〔2024〕303号行政复议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
范枝凤:
你以金华市公安局为被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执行侦查义乌佛堂派出所不作为;私人财物电动车受损立案几个月没下文、结果;执行侦查因劳动争议个人人身名誉受污,被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虚假鉴定。相关材料本机关于2024年7月21日收悉。
在收到申请材料后,本机关于2024年7月25日向你申请书中列明的联系地址寄送《行政复议补正通知书》,因收件人电话无法接通退回至本机关;2024年8月5日,本机关向你的户籍地址寄送《行政复议补正通知书》,因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且电话无法接通退回至本机关;2024年8月20日,本机关多次向您致电,电话均关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您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浙江省金华市行政复议局(金华市四联路458号五号楼五楼,联系电话:0579—82568317)领取补正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