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00002592265Y/2025-00831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成文时间: | 2025-09-28 | ||
文号: | 主题分类: | 登记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9-28 15:15:24 | 内容概述: | 关于金华市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的公示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2021〕7号)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司〔2022〕51号)等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拟选任陈伟杰等118人为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公示的拟任人选有异议,请于10月5日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向金华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电话:0579-82337769;1886716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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